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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办公设备实行标准化配置
作者:金典办公   时间:2010-01-05   阅读次数:11428

从今年底开始,厦门市各相关采购单位将对部分办公设备实行标准化配置,此次涉及产品有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和电视机。

据记者了解,日前厦门市公布了《厦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对配置标准设定了详细的配置参数要求。以IT设备为例,计算机分为商用台式机(办公机)、商用台式机(双硬盘办公机加隔离卡)、移动便携电脑A型号和移动便携电脑B型号,每类机型设有主板、系统内存、驱动器、显示卡等方面配置参数要求;打印机分为A4黑白激光打印机、A3黑白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和A4彩色激光打印机,每类机型设有分辨率、打印速度、内存容量、接口、首页输出时间、功能等方面配置参数要求;复印机分为黑白数码复印机和彩色数码复印机两种,设有幅面、复印速度、供纸量、分辨率、首页复印时间、触控屏、配件等方面配置参数要求。
 

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办公设备实行标准化配置能提高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对于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还将根据市场价格及行业技术发展等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配置标准。如果各单位未按规定对有关办公设备实行标准化配置的,单位财务不予报销。违反规定给予报销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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